廣州城市理工學院
(原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
2024年依據“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廣州城市理工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2617
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學府路1號
郵遞區號:510800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學院
辦學類型:全日制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廣州城市理工學院(原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一所以工科為主,經濟、管理、文學、理學、藝術協調發展的多科性應用型學校。2006年由廣州雲峰企業、華南理工大學合作創辦,2021年經教育部批准轉設為廣州城市理工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廣州,占地面積1753畝,2017年學校獲批成為廣州市知識產權試點學校,2022年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省博士工作站。2018年,學校與華南理工大學啟動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工作。學校先後獲得“中國最具就業競爭力院校”“全國學生最信賴的十佳獨立學院”“全國最具品牌影響力獨立學院”等殊榮。在校友會網發佈的2023年中國大學排名中,學校位居中國民辦大學理工類第七位,是六星級中國頂尖民辦大學。
【招生資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4〕4號的檔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具體招生資訊如下:
一、招生計畫、招生專業及報讀要求
2024年我校計畫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20人,實際將根據考生志願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況作相應調整。
招生專業及報讀要求如下:
專業名稱 | 報讀要求 |
車輛工程、新能源汽車工程、物流工程、機器人工程、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機械工程+人工智慧主輔修雙學位實驗班)、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自動化、電子資訊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工商管理主輔修雙學位實驗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軟體工程、軟體工程(軟體工程+投資學主輔修雙學位實驗班)、建築學、風景園林、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人工智慧、人工智慧(無人系統·機器人)、智能製造工程 | 數學A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含均標) |
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行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供應鏈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經濟統計學、稅收學、經濟學、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雙語特色班)、會計學(ACCA審計雙語班)、會計學(註冊會計師雙語班)、寶石及材料工藝學、英語、日語、商務英語 | 語文、數學A/B、英文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含均標) |
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 語文、數學A/B、英文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含均標),提交作品,作品要求見附件1 |
實際招生專業以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為准。
專業詳情可查閱網址:http://zs.gcu.edu.cn/
二、報名與錄取
(一)報名條件
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且當年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各校應通知考生在5月1日前上傳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及報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
系統報名不收取考生報考費。
報讀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需提交作品,作品要求見附件1。請將作品掃描或拍照後(標注“姓名-臺灣學測生-作品”字樣),在2024年4月31日前發送至郵箱:dep-zs@gcu.edu.cn,請考生在上傳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檔清晰可讀。
(三)填報志願
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填報志願前,考生須認真閱讀系統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簡章,瞭解高校的基本情況、招生專業、自主確定的招生要求、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考生應按高校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志願。
每位考生報名時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項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資訊錯誤或填報虛假資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審核及考核
審核及考核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 一)審核階段
高校負責審核報考本校的考生報名資格。下載考生資訊及材料,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高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補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並再次審核。
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應關注高校考核通知。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核階段
審核完成後,高校通知考生參加考核。高校可根據需要增設筆試或面試,考核具體方式、時間及地點由高校確定。
考生應按高校通知要求參加考核。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請注意報考高校面試(專業考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高校依據考生的學測成績,可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 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當年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數學A或數學B)、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
2. 高校可附加要求
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自主確定依據的學測科目(不超過四門)及相應標級要求,並可根據需要增設筆試或面試。高校可以在本原則下,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訂具體錄取規則。
(二)錄取安排
高校應按照擇優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一名考生不能被同一學校多個專業錄取。高校應於2024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名單上傳至系統,系統將於5月15日統一公佈各校擬錄取名單。生源情況較好的高校可適當增加招生計畫,多錄考生。
考生須於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考生確認後,高校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徵集志願安排
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畫或新增招生計畫的高校應當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高校應於5月20日設置徵集志願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要求。
考生於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報名。首輪已報名的考生無需重新註冊,填報志願、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高校於6月1日至 20日期間開展審核、考核及錄取工作,6 月21日前將徵集志願擬錄取名單上傳至系統,系統6月21日統一公佈各校徵集志願擬錄取名單。
考生須於6月21日至25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考生確認後,高校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新生報到
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後,根據高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六、其他
學生在校期間,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
報名系統工作安排如有變動,以報名系統公告為准。本辦法由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獎學金制度
臺灣地區學生在讀期間可申請教育部及廣州城市理工學院獎學金。
八、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廣州城市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廣州城市理工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九、補充說明
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本簡章經廣州城市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未盡事宜由廣州城市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監督與申訴
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
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繫人:任老師;
聯繫方式:020-36903520。
十一、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學府路1號(郵編:510800)
招生電話:020-66609166
招生網:https://zs.gcu.edu.cn/
電子信箱:dep-zs@gc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州城市理工學院招生辦(gcu12617)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台湾高中生作品要求.docx